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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

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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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标签: 重庆园区 返税 核定

园区地址:黔江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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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达70% 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

园区介绍

黔江正阳工业园区优惠政策

政策背景

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7月,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(渝府发〔2003〕169号)、国家发改委确认的渝东南首家市级特色工业园区,是把黔江打造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重要经济中心、渝鄂湘黔毗邻地区公共服务高地、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区和渝东南向重要开放门户的重要平台。

优惠政策

重庆市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,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,重庆市黔江政府发布《黔江府发〔2010〕36号》文件,关于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。

重庆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

1. 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%-50%给予财政扶持奖励;

2.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%-50%给予财政扶持奖励;

政策详情请访问: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重庆市黔江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》的通知

招商优势

地域无限制

重庆正阳工业园采用的是总部经济模式,即是说企业无需实地入驻,即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。该模式突破了地域限制,对全国各地的企业都适用。

政策大力支持

重庆市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,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,重庆市黔江政府发布《黔江府发〔2010〕36号》文件,关于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。

招商模式新颖

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有两大招商模式:实体经济招商、总部经济招商。

政策时效稳定

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的总部经济招商已达8年之久,持续稳定。

渝企惠总部经济政策详解(黔江税收优惠政策请联系在线客服):

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,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园区总部经济优惠政策。

(1)新办公司(2)迁移(3)分公司

注册到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如下财政优惠政策:

1、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%-70%(总纳税额的15%-35%)的税收优惠政策

2、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%-70%(总纳税额的12%-28%)的税收优惠政策

3、个税扶持地方留存的30%-70%(总纳税额的12%-28%)的税收优惠政策(要求纳税达到一定额度)

4、个人独资所得税核定征收0.3%-2%的税收优惠政策

5、灵活用工操作综合税率9%,取得6%专票抵扣。

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务筹划节税案例

高比例的节税从何而来,真实案例为您解疑惑

  •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增值税税务筹划
    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黔江正阳总部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智能门窗商贸企业,利润3000万,面临高额的企业所得税税负,想要调整组织架构,降低企业所得税,咨询如何节税业务更合规,管理上会更便捷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中心,转移2000万利润,因为企业需要筹划的利润比较大,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管理更高效,同时还能降低税负。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2000*25%=500 0
    增值税 0 2000*16%=320
    附加税 0 320*10%=32
    分红个税 (2000-500)*20*=300 12000*5%*35%-6.55=203.45
    税收总计 800 203.45
    实际节税比例 74.57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公司,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 900 万元,房屋、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 200 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,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,采用查账征收方式,将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这时可以将设计公司某部门剥离出来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团队独立核算,提供外包服务,一方面原企业可以解决合理费用支出缺失问题,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 B 按照企业经营所得依法享受低税率纳税申报,税后所得自由支配,提高到手收入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(900-200)*25%=175 0
    增值税 900*6%=54 450*1%=4.5
    附加税 54*12%=6.48 4.5*12%=0.54
    分红个税 (900-200-175)*20%=105 450*10%*30%-4.05=9.45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14.49*2=28.98
    实际节税比例 91.49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服务企业,营业额2000万,利润1000万,股东分红600万,股东分红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2家建筑设计事务所(个人独资企业),适用小规模纳税人,每家个独年开票量300万。增值税1%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1%增值税优惠税率延长至12月31日),增值税附加10%,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0 0
    增值税 0 300/1.01*0.01=2.97
    附加税 0 2.97*10%*50%=0.15
    分红个税 600*20%=120 300/1.01*10%*20%-1.05=4.89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(2.97+0.15+4.89)*2=16.02
    实际节税比例 86.6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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