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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所属地区:陕西园区

相关标签: 高新区 省级园区 税收政策

园区地址: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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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达70% 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

园区介绍

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简称商洛高新区)是省政府2016年9月正式批复成立,以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为基础而创建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是我市唯一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西起南秦河、东至比亚迪东侧、南起沪陕高速、北至北侧坡垣的区域,规划面积14.5平方公里,核心区面积7.3平方公里。
商洛国家级高新区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,经济持续快速增长。截止2016年,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73.33亿元,年均增长26.5%;完成科工贸总收入1131.82亿元,年均增长28.05%;实现进出口总额14.4亿美元,占到商洛市进出口总额的95%。2017年前三季度,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9.5%。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8.4%;科工贸总收入同比增长12.6%,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。先后被省政府授予“陕西省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”、“陕南循环发展示范园区”称号,荣获“陕西省园区建设先进奖”。
商洛高新区将紧扣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目标,以党建为引领,以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、思想政治建设、机关效能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,紧紧抓住作为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的契机,加快体制机制创新,深化放管服改革,优化行政审批管理,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保障水平,打造一流的投资服务环境;以产业发展为支撑,立足现有产业基础,努力推进产业的智能化、信息化、数字化和高端化,重点发展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,统筹发展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两大现有产业,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两大新兴产业,打造“2+2+2”梯级化产业体系;以“五城连创”为契机,在发展产业的同时,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,增强城市服务功能,打造生态、科技、现代、优美的外部环境。
 

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筹划节税案例

高比例的节税从何而来,真实案例为您解疑惑

  •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增值税税务筹划
    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智能门窗商贸企业,利润3000万,面临高额的企业所得税税负,想要调整组织架构,降低企业所得税,咨询如何节税业务更合规,管理上会更便捷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中心,转移2000万利润,因为企业需要筹划的利润比较大,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管理更高效,同时还能降低税负。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2000*25%=500 0
    增值税 0 2000*16%=320
    附加税 0 320*10%=32
    分红个税 (2000-500)*20*=300 12000*5%*35%-6.55=203.45
    税收总计 800 203.45
    实际节税比例 74.57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公司,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 900 万元,房屋、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 200 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,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,采用查账征收方式,将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这时可以将设计公司某部门剥离出来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团队独立核算,提供外包服务,一方面原企业可以解决合理费用支出缺失问题,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 B 按照企业经营所得依法享受低税率纳税申报,税后所得自由支配,提高到手收入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(900-200)*25%=175 0
    增值税 900*6%=54 450*1%=4.5
    附加税 54*12%=6.48 4.5*12%=0.54
    分红个税 (900-200-175)*20%=105 450*10%*30%-4.05=9.45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14.49*2=28.98
    实际节税比例 91.49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服务企业,营业额2000万,利润1000万,股东分红600万,股东分红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2家建筑设计事务所(个人独资企业),适用小规模纳税人,每家个独年开票量300万。增值税1%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1%增值税优惠税率延长至12月31日),增值税附加10%,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0 0
    增值税 0 300/1.01*0.01=2.97
    附加税 0 2.97*10%*50%=0.15
    分红个税 600*20%=120 300/1.01*10%*20%-1.05=4.89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(2.97+0.15+4.89)*2=16.02
    实际节税比例 86.6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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