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华东地区 > 山东园区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详情
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

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

所属地区:山东园区

相关标签: 济南园区 高新区 山东园区

园区地址:智能装备城

获取园区政策信息
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达70% 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扶持

园区介绍

“智能装备城”位于高新东区,南依经十东路、北靠胶济铁路、西至围子山、东至西巨野河,占地41平方公里。目前已形成交通装备、电子信息、新能源、高端装备四大产业集群,同时在新材料、激光产业、航空航天等领域布局,培育新的产业高地。目前注册企业1500多家,其中有以浪潮、重汽、临工等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,以易恒、鲁能智能等为代表的“行业隐形冠军”、“细分市场前三强”企业,以SKF、瀚瑞森、马勒贝洱为代表的国际先进制造企业。预计2020年园区总产值将达到千亿元规模。

智能装备城距遥墙机场车程距离约20公里,距济南新东站车程距离约15公里,周边紧邻工业北路、经十东路及三个高速出入口,北侧紧邻胶济铁路及货运站。园区地势平坦,周边主干道形成“三纵三横”网状结构。园区内具备水、热及天然气管网,并配置1座220KVA变电站及3座110KVA变电站,已形成产业配套、商业配套、生活配套及基础设施配套规模。园区提供高效先进的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,依托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建设的智能制造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,将极大地促进工业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经营管理、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。提供智能制造业金融服务平台 (包含产业引导资金平台、企业精准服务平台、政企金融合作平台、投融资平台等) 可以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、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,拓宽园区企业融资渠道,降低融资成本。提供智能制造人力资源平台, 整合济南职业学院、AHK、费斯托、莱茵科斯特、济南创促会等职业培训资源,为驻区企业提供高、中端专业化技术人才培训和交流。可提供创新政策支撑体系,精准企业服务与靶向政策支持相结合,为细分行业的创新企业发展培育和扶持壮大提供全面的支撑。

紧密结合《中国制造2025》战略,重点提升智能制造产业的新产品设计制造能力、新技术研发应用能力、新产业融合再生能力,引进交通装备、信息技术、新能源新材料、高端设备、航空航天等产业领域中的顶级设计、研发团队和项目,在现有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、完善智能制造产业链条,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,建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。

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务筹划节税案例

高比例的节税从何而来,真实案例为您解疑惑

  •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增值税税务筹划
    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
    济南市高新区智能装备城税收优惠政策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智能门窗商贸企业,利润3000万,面临高额的企业所得税税负,想要调整组织架构,降低企业所得税,咨询如何节税业务更合规,管理上会更便捷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中心,转移2000万利润,因为企业需要筹划的利润比较大,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管理更高效,同时还能降低税负。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2000*25%=500 0
    增值税 0 2000*16%=320
    附加税 0 320*10%=32
    分红个税 (2000-500)*20*=300 12000*5%*35%-6.55=203.45
    税收总计 800 203.45
    实际节税比例 74.57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公司,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 900 万元,房屋、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 200 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,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,采用查账征收方式,将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这时可以将设计公司某部门剥离出来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团队独立核算,提供外包服务,一方面原企业可以解决合理费用支出缺失问题,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 B 按照企业经营所得依法享受低税率纳税申报,税后所得自由支配,提高到手收入。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(900-200)*25%=175 0
    增值税 900*6%=54 450*1%=4.5
    附加税 54*12%=6.48 4.5*12%=0.54
    分红个税 (900-200-175)*20%=105 450*10%*30%-4.05=9.45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14.49*2=28.98
    实际节税比例 91.49%
  • 税务筹划需求

    某建筑设计服务企业,营业额2000万,利润1000万,股东分红600万,股东分红面临高额税负。

    税务筹划节税方案

    我们建议企业成立2家建筑设计事务所(个人独资企业),适用小规模纳税人,每家个独年开票量300万。增值税1%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1%增值税优惠税率延长至12月31日),增值税附加10%,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(五级累进制),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:行业收入=个独营业额=开票量
    节税对比 若无税收政策支持 核定征收政策支持
    企业所得税 0 0
    增值税 0 300/1.01*0.01=2.97
    附加税 0 2.97*10%*50%=0.15
    分红个税 600*20%=120 300/1.01*10%*20%-1.05=4.89
    税收总计 340.48 (2.97+0.15+4.89)*2=16.02
    实际节税比例 86.65%

定制行业税务筹划方案